学校新建筑外墙装饰砖大面积脱落!谁该担责?
南京某学校综合楼和风雨操场,建成交付后不久,就出现外墙装饰砖大面积脱落、严重威胁师生安全的情况。学校认为施工质量不合格,将建设公司告上法庭,但江苏一审、二审、再审法院均判决学校败诉,认为学校应承担主要责任。这是为什么呢?
2013年9月15日,南京某学校综合楼和风雨操场竣工,并验收合格。但交付使用后不久,就出现内外墙体多处大面积规律性空鼓开裂、墙面外鼓、外墙砖以及粉刷层脱落、砖块酥裂变形、 墙体渗漏等严重质量问题。
“这个砖是贴在教学楼外墙的,教学楼正好在操场跑道边上,学生上课时砖头会随风脱落,而且是大面积产生了空鼓脱落现象,导致学生不能正常上体育课,产生了非常危险的情况。”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负责人李青介绍。
学校认为施工质量不合格,起诉施工单位,要求它无偿维修。但法院审理查明:学校在施工过程中,违反正规程序,擅自变更设计方案,将外墙原本应采用的混凝土复合保温砖,擅自变更为某款新型砖。
“施工单位当时提出了异议,因为按照工程惯例,如果变更材料需要办理设计变更手续,并且还要对砖块质量进行检测,学校没有办理设计变更手续,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它的指示直接采购相关的新型材料砖。”李青介绍。
司法鉴定确认:该款新型砖不能满足相关标准规范和现场使用环境条件的要求,是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。
“主要的问题是,学校选用的砖块是不合格的砖块,是基于发包人的强势地位强行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砖块更换,所以我们认为学校占主要责任。”李青表示。
学校对于认定它承担主要责任的一审判决不服,提出上诉,二审被驳回后,又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,再次被驳回。随后,学校又追加了监理单位、设计单位作为被告再次起诉,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。
“判决学校承担70%的责任。施工单位没有坚持要求设计变更,同时通过鉴定施工质量也存在一定问题,综合分析它应该承担30%的责任。而作为监理单位,因为代表学校在工程上进行监理,所以应当在学校承担的责任范围之内,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,设计部门对于学校变更材料是不知情的,也不需要承担责任。”李青表示。
法院认定,案涉工程维修费用共计543万多元,其中,施工单位应承担163万多元,监理单位应向学校赔偿9万多元损失。目前判决已经生效。